回国时能从日本厚生年金拿回多少钱,以及被预扣的那 20.42% 里有多少能再要回来——这第二笔钱大部分人根本没去申请。
● 支給率依据日本年金機構官方表 · 含 2021 年上限延长至 5 年| 项目 | 金额(円) | 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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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金机构打款时会先扣掉 20.42% 的源泉徴収税。但这笔税是可以申请退还的——脱退一時金在税法上被视为「退職所得」,通过「退職所得の選択課税」申报可以适用退職所得控除。
控除额是每年 40 万日元(最低 80 万)。加入 5 年就是 200 万日元的控除额,通常超过一時金本身,于是应纳税额为零,预扣的税全额退回。上面的计算器已经把这笔钱算进去了。
关键前提:必须指定「纳税管理人」。最理想的做法是在离开日本之前,去你最后住所地的税务署提交「所得税・消費税の納税管理人の届出書」,指定一位留在日本的亲友或税理士。出国后再提交也可以,但要和申报书一起交,流程更麻烦。
顺序上要注意:先拿到脱退一時金,收到「支給決定通知書」之后,才能由纳税管理人拿着这份通知书去申报退税。所以纳税管理人的手续要提前办,退税申报则在拿到钱之后。
日文文章普遍警告:领了脱退一時金,那段缴费期间就不能用于社会保障协定的年金加入期间通算了。这话本身没错,但它默认你来自一个协定包含通算的国家。
日中社会保障协定(2019 年 9 月 1 日生效)只涵盖「保险费的双重负担防止」,不包含「年金加入期间的通算」。和中国情况相同的还有英国、韩国、意大利。也就是说,你的日本缴费年限本来就无法并入中国的养老金——这项「损失」对中国籍人士来说本就不存在。
所以真正该权衡的不是通算,而是另一件事:你将来会不会重返日本工作,并最终累计满 10 年的受给资格期间?如果会,领取脱退一時金会把之前的月数清零,需要从头再来。如果基本确定不回来,那就没有理由不领。
不持有日本国籍。已归化的人不适用。
厚生年金加入合计满 6 个月以上。不足 6 个月一分钱也拿不到,这是硬门槛。
在日本已无住所。离境前必须完成住民票的「転出届」,这一步没做会被驳回。
未满足老龄年金的10 年(120 个月)受给资格期间。满了 10 年就不能领一時金了,但可以在 65 岁后正常领日本养老金。
丧失被保险人资格后2 年以内提出申请。这个期限很容易错过,回国后事情一多就忘了。
没有正在领取障害厚生年金等其他年金的权利。